喜 欢 写 , 因 为 相 信 文 字 会 传 情 ; 喜 欢 笑 , 因 为 相 信 快 乐 会 传 染 … …
从小到大,我都喜欢写。
不管自己文笔好不好。
只因为很喜欢看书,相信文字的力量,也相信从文字中找到的感动。感动这两个字,就是我的黄金屋和颜如玉。
我们天生都善忘。如果缺少了书写这一种记载方式,若干年后,我们会渐渐忘记自己在生活中曾经发生过的事、曾经遇到过的人,和曾经跟某某人事物有过的交集和体会过的感动。
所以,这些年来,我也很爱拍照。也不管拍照技术好不好。
因为图像,是很真实的一种记载。而且,它比文字更为正面。怎么说呢?君不见无论是拍自己、别人,还是事物,我们都总是在快乐的时候才会拿出相机来按快门。不开心的时候,不愉快的事情,我们很少拍照留念。所以图像记载的,通常是比较正面的感动。
不知不觉,这部落格里已经写满了两百篇文字。可能之前照片上载太多了,所以不能再有图像的记载了。
为了以上所述的种种理由(你也可以说那都借口,是我贪新鲜的借口,是我吃饱太空没事找事做的借口),我还是让>搬家了。
继续还是>,继续让自己活在琐碎生活的感动中。